连续两年获此殊荣!
加强制度建设,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目标
印发《关于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探索符合市情、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合肥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。《实施意见》以附件下发《合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创建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明确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的创建标准、命名程序和管理办法,力求创建活动更具科学性、引领性和可操作性,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。
狠抓双培养工程,提升乡村干部法治素养
截止目前,培养农村“法律明白人”23164名、法治带头人1732名,带领群众投身法治建设。举办培训班,采取“课堂+现场实景教学”模式,组织参训人员赴全国、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等地实地参观学习乡村法治文化建设,搭建县(市)区互动交流学习平台。
强化阵地建设,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
线上,大力推进“互联网+法治宣传”行动,通过12348安徽法网、合肥司法行政、合肥普法微博微信、村(居)法律服务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法律知识,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,助推乡村法治建设。线下,各地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(站、室)建设,为群众提供“一站式”“窗口式”公共法律服务。
开展创建活动,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
截至目前,全市已建成国家级法治县(市、区)5个,省级法治县(市、区)9个;国家、省、市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359个;以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、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为抓手,不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,使基层社会民主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(国家级示范!合肥两地上榜!、表彰!合肥这27个村(社区)上榜~)
来源: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
编辑:吴昊、任芳影
审核:张艳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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